《长沙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方法》出台
2018-07-11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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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的优越性在长沙进一步得到彰显。由长沙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的《长沙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从7月10日开始施行。经认定的众创空间,最高可以获得100万元的资金补助。
办法规定,申请认定“长沙市众创空间”,须为长沙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并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且要求运营3个月以上,在市科技局进行众创空间备案,按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数据;应具备完善的配套服务功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众创空间在500平方米(含)以上,入驻10个(含)以上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
对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给予30万元资金补助,对2017年(含)以后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补助(单个众创空间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补助应用于场地维修改造、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及维护、宽带接入、线上服务内容开发、创业培训等方面。此外,长沙市对备案的国家级、认定的省级和市级众创空间,以及市级示范众创空间和示范创客空间,每年从新增创客或创业团队数量、产生成果(专利)数量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成效择优给予20万至50万元的奖励。办法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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