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年审 2018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范围调整

  日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2018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8%、最高缴存比例为12%。经测算,2018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5112元、月最低缴存额为254元。

  通知明确,2018年度长沙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9月30日,年审内容包括在该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是否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是否存在少缴、漏缴、欠缴等损害职工权益行为以及违规多缴的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是否合规等。

  根据通知要求,2018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8%、最高缴存比例为12%。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长沙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5187元”计算,2017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098.92元。经测算,2018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21297元,月最高缴存额为5112元,月最低缴存额为254元。

  另外,依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在该中心设立了缴存账户的职工均不能再开立新的账户,只能办理转移合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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